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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使用染髮劑


最近在電視購物頻道上,出現販賣一種宣稱可以洗髮兼染髮的商品「螺髮」,業者宣稱在洗髮的過程中就可讓髮絲逐漸變黑,讓消費者誤以為其與一般染髮劑不同,其實衛生署並未核准「洗髮兼染髮」的化粧品,呼籲消費者切勿購買使用。


染髮劑屬於含藥化粧品,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,應向衛生署辦理查驗登記,經核准並發給許可證後,才可製造或輸入販售。但是常有業者以植物性染髮劑較為安全的說詞,鼓吹消費者購買使用,而實際上部分標榜植物性染髮劑的產品,廠商為使色彩多樣化,擅自添加化學性染髮成分,因此消費者在選用時,一定要看清楚產品標示。


衛生署對於染髮劑使用的成分及含量訂有衛生標準,業者應依循此標準製造產品。消費者選購「染髮劑」產品時,首先查看是否有完整的外包裝與瓶身,再仔細檢查外盒上是否標示完整,包括:全部成分(包含主成分及含量)、製造廠(或代理商)的名稱及地址、出廠日期或批號、保存期限、衛生署許可字號(輸入產品為「衛署粧輸字第○○○○○○號」,國產產品為「衛署粧製字第○○○○○○號」,於衛生署網站(網址:http://203.65.100.151/DO8180.asp中可查閱),以及用途、用法等,避免購買來源不明或標示不清產品使用。衛生署提醒,消費者在染髮之前,可依照使用說明先作皮膚敏感性測試,染髮時要注意避免染髮液沾到臉部、頸部等皮膚或流入眼睛,若不慎沾到,應立即以清水洗淨掉,以確保染髮劑之使用安全。若在染髮過程中發生過敏、刺激等現象,建議最好馬上停止染髮,以免造成更大的傷害。


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:
藥物食品第150期.pdf

為簡化含藥化粧品查驗登記作業,衛生署88 年10 月13 日衛署藥字第88057667 號公告,對於同一製造廠、相同用途、相同主成分及劑型之同系列含藥化粧品[如染髮劑、防曬粉餅等],得以合併為一件辦理查驗登記,而登記於同一張許可證。

 (http://www.nlfd.gov.tw/ch/FAQ_AnswerPage.aspx?FAQID=1508&path=2212)

「一洗黑」染髮劑充洗髮精

(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ustinhsu123/article?mid=1145&prev=-1&next=114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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